近日,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起草《南京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通过制度化、标准化细则,打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监管闭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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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共五章二十四条,含总则、经营管理、资金管理、监督管理及附则,主要内容如下:
一是明确公共收益定义及各权利人。
五类收入全部纳入公共收益统一管理:
1、共有道路、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益;
2、电梯、外墙、屋顶、围墙、小区公共空间广告、商业入驻经营收入;
3、小区共有配套用房租赁经营所得;
4、设备残值、经营违约赔偿金、各类补偿款项;
5、公共收益存款利息及其他经营性收入。
二是规范收入端经营管理,细化公共收益归集范围、分类明确经营管理主体,同步明确经营管理人履职规范和禁止性条款。
三是规范支出端资金管控,严格落实收支分离管理要求,全面推行专户管理。
四是细化公共收益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,明确公共收益合规使用方向,建立分级审批、闭环管理机制。
五是健全监督审计及常态化监管要求,规范内部审计制度、严格信息公开时限标准等。
《南京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↓







